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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对“受贿扶贫副市长”不以为然 赃款“扶贫”是受人点拨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3日07:37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长沙消息湖南省临湘市原副市长余斌受贿案经岳阳市检察院侦查终结交由该市君山区检察院提起公诉后,君山区法院一审判处余斌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在该案查办过程中,曾有人称余斌将受贿得来的钱用于“扶贫”了。那么,事实到底是怎样的呢?

  据岳阳市检察院反贪局办案干警介绍,检察机关传讯余斌后,他很快向检察机关供认先后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他人贿赂40余万元的犯罪事实。到了审判阶段,余斌突然提出他受贿
的赃款用于“扶贫”了。经调查,有证据证实:是在余斌被取保候审期间,有人给余斌出了主意。这个出主意的人对余斌说:“你不是平时也送一些钱给某些有困难的单位和个人而没有报销吗,你把这些都提出来,也许能减轻处罚。”余斌于是进行了回忆,这里3000元,那里5000元,总共凑了不到4万元。出主意的人又说:“2002年6月,横铺乡财政困难,你不是给了他们10万元吗?这也算是用于扶贫了。”

  办案人员回忆了当时的情况:他们查出余斌在教育局下属企业拿了5万元没有归还,也没有打欠条,企业也没有给他挂账,准备按贪污处理。在讯问时,余斌解释说他拿这5万元主要是在担任副市长后有些公务开支不好报销。办案人员问他哪些“公务开支”,余斌便将他先后给了一些有困难的单位和个人共计将近4万元的清单列出来交给了办案人员。办案人员从实际出发,就未将这5万元按犯罪处理,也没有作为非法所得收缴。办案人员接着说:“至于他借给横铺乡的10万元,这纯属借贷关系,因为当时横铺乡给余斌打了借条,横铺乡财政账上也注明是借的余斌个人的钱,而且已经还了他5万元。这不算他将受贿的钱用于‘扶贫’。”Y (黄建良)责任编辑:任远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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