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个人私装卫星天线最高将罚50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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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3日08:11 华商网-华商报 | |||||||||
本报讯 (记者 刘燕)从即日起至11月底,西安市文化、广电、公安等多部门将联合行动,对西安市地面卫星接收设施展开专项治理。 昨日,记者从西安市政府专门召开的全市地面卫星接收设施专项治理工作会议上获悉,西安市政府将利用4个月的时间,通过宣传动员、自查自纠、检查验收三个阶段,实施全市范围的地面卫星接收设施专项治理工作,保证广播电视的安全传播。
会上,西安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队长杨伟光指出,国家对生产、进口、销售、安装、使用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实行许可证制,私自安装卫星地面接收天线的行为是违法行为。根据国家的相关规定,私自安装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个人处5000元以下罚款,单位处50000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卫星电视地面接收设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