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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政府批转实施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3日09:08 天津日报

  重点治理噪声扰民大气污染饮用水源地污染等何会文孙晓煜

  本报讯(记者何会文实习生孙晓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近日,市政府批转实施七部门制定的《关于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要求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从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高度提高对环保专项整治行动的认识,把环保专项整治行动与巩固本市“创模”成果结合起来,严厉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坚
决遏止污染反弹,保障群众身体健康。

  该方案强调这次环保专项整治行动的工作重点是:1、群众反映强烈,影响社会稳定的城市噪声扰民、大气污染、饮用水源地污染和污水处理厂不正常运行等突出问题。2、建设项目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3号)和《天津市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市人民政府令第58号)的问题。重点是钢铁、水泥、电石、炼焦、铁合金等行业违法建设、违法审批问题;在自然保护区内违法建设的问题。3、重点解决市政府确定的北辰区西堤头镇,西青区张家窝镇、大寺镇大任庄村,静海县大邱庄镇,大港区中塘镇赵连庄,津南区八里台镇大韩庄村和北闸口镇翟家甸村等地区的严重污染问题。

  据了解,在这次环保专项整治行动中,各区县人民政府将对检查出的重点环境违法问题进行公开查处,曝光一批环境违法典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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