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纱照熏人案宣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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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3日10:20 半岛都市报 | |||||||||
据新华社北京8月12日电 记者日前从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得知,婚纱照熏人案8月11日宣判。郭先生于去年12月26日在北京巴黎婚纱摄影有限公司拍摄了价值4580元的婚纱照,取回来后就一直挂在卧室的墙上,后来感觉卧室内有强烈的臭味。郭先生于是将婚纱照送去检测,结果发现婚纱照的甲醛浓度超过国家标准4倍以上、臭气强度达到4级。一怒之下,郭先生将北京巴黎婚纱摄影有限公司告上了法庭。11日,西城区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宣判:被告为原告重新制作婚纱照,检测费用由原、被告双方各负责50%,被告付给原告检测费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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