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18名湖北民工终获欠薪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3日10:32 西安新闻网-西安日报

  本报讯(记者文艳实习生吕维华)“西安市委先进性教育活动办公室:我叫陈明,是18名湖北黄梅县民工代表……莲湖区先进性教育活动办公室接到你们的批件后,及时责成区法院先进性教育活动办公室妥善处理,被拖欠11个月的工资1.3万元经民一庭领导协调终于拿到手了,十分感谢市委先进性教育活动办公室的领导,急人民群众所急,解决切身问题……”近日,市委先进性教育活动办公室收到了这样一封感谢信。

  2004年6月-8月,陈明等18名湖北籍农民工承揽了西安水映云轩餐饮有限公司部分室内装修工程。该工程系陕西西美艺术发展有限公司自然人李刚与水映云轩签订的合同,后李刚再将室内乳胶漆、贴壁纸、油漆工程转包给陈明等人。工程完工后李刚以工程质量问题为由未全部付给劳务费,计人民币1.5万元。2005年1月13日,陈明以拖欠劳务费为由将“水映云轩”和“西美公司”诉至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请求判定两被告付给其劳务费15000元。莲湖法院经庭审调查,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解释》中第二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发包人只在欠付工程价款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因发包人“水映云轩”与承包人李刚在案件诉讼前已结清工程款,“西美公司”因未授权且非合同当事人,认定陈明的诉讼适用法律无据,证据适用错误,诉讼请求不当,不予支持。

  时值第一批先进性教育活动整改期间,茫然无措的陈明等18名民工兄弟抱着试试看的念头写信给市委先进性教育活动办公室。收到反映信后,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委先进性教育活动办公室常务副主任白兴时立即作了批示,要求莲湖区委和区法院以“群众满意”为准则,进行妥善处理。莲湖区委先进性教育活动办公室会同区法院又对案件再次进行了认真复查,本着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统一的精神,莲湖区委和区法院有关领导和同志以对人民群众的朴素感情和共产党员的责任意识,反复进行调解,积极帮助18名农民兄弟解决实际问题。2005年7月6日,李刚与陈明庭外和解,并于当日支付了拖欠的全部劳务费1.3万元。有效化解了一起社会矛盾,避免了集体上访等不稳定事件的发生,维护了合同双方的经济利益,特别是维护了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使先进性教育活动更加深入人心。

  激动万分的陈明等18名农民工特意将一面“先进性教育出成果”的锦旗送到莲湖区法院,感谢他们的认真复查和耐心细致调解。并于近日再次写信到市委先进性教育活动办公室,反馈情况,转达对各级党组织的深深谢意。


新浪友情提醒:看新闻也有“巧”方法! 
收藏此页】【 】【打印】【关闭
爱问 iAsk.com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