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合肥再为的士“减负”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3日11:59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合肥晚报本报讯今天上午从市物价局得知,经与市财政局、交通局联合清理整顿出租汽车行政事业性收费,今天起明确和规范相关收费,公布如下。

  经清理,目前涉及的6项合肥市出租汽车行政事业性收费具体标准:1.公路养路费:每辆车每吨每月200元,1至5座按半吨算;2.客运附加费:在城区内运行的出租车免收,出城区到三县每月每辆35元,出合肥地区到外地市每月每辆120元;3.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费
:每车次100元,检测不合格的机动车,进行第一次复检时,不得再收费;4.违法公告费:经电子警察摄录的违法机动车辆,收取每例100元的交通违法登报公告费,凡是未安装电子监控设备,不得参照执行;5.计价器检测费:每块每年65元,检定收费一年不得超过一次,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应减免;6.个体工商户管理费:按收入总额1.6%收取,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从事个体经营的下岗失业人员免交。

  (秦蓓 王蓉)

  (来源:合肥晚报)


新浪友情提醒:看新闻也有“巧”方法! 
收藏此页】【 】【打印】【关闭
爱问 iAsk.com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