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赃款“扶贫”是受人点拨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3日13:26 深圳晚报

  赃款“扶贫”是受人点拨

  湖南岳阳检察院揭露余斌受贿案真相

  湖南临湘消息据检察日报报道,湖南省临湘市原副市长余斌受贿案经岳阳市检察院侦查终结交由该市君山区检察院提起公诉后,君山区法院一审判处余斌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
。余斌在君山区检察院提出抗诉后,岳阳市中级法院于今年7月7日作出维持原判的裁定。

  在该案查办过程中,曾有人将余斌说成是“爱民、为民”的好官,因为余斌将受贿的钱用于“扶贫”了。那么,事实到底是怎样的呢?

  曾供认受贿40余万元

  据介绍,余斌受贿案是去年初该院接到多人多次举报后立案侦查的。在初查阶段,行贿人已供认曾先后5次共向余斌行贿11.5万元。检察机关传讯余斌后,他很快向检察机关供认先后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他人贿赂40余万元的犯罪事实,并交代这些钱的去向。据此,岳阳市检察院于去年7月15日对余斌依法立案侦查,7月30日逮捕。

  受人点拨“赃款扶贫”

  到了审判阶段,余斌突然提出他受贿的赃款用于“扶贫”了。反贪局办案人员说,他们对这个问题进行了调查,有证据证实:是在余斌被取保候审期间,有人给余斌出了主意。这个出主意的人对余斌说:“你不是平时也送一些钱给某些有困难的单位和个人而没报销吗,你把这些都提出来,也许能减轻处罚。”余斌回忆了所有的数目,总共凑不到4万元。出主意的人又说:“2002年6月,你不是给了横铺乡政府10万元吗?”余斌说:“当时这个乡财政发生困难,我就借了10万元给他们。这是有借条的,而且在当年底已还了5万元。”出主意的人说:“这也算,是用于扶贫了。”

  办案人员说:“他借给横铺乡的10万元,这纯属是余斌个人与集体之间的借贷关系,因为当时横铺乡给余斌打了借条,横铺乡财政账上也注明是借的余斌个人的钱,并已还了5万元。这不算他将受贿的钱用于‘扶贫’。”

  用基建工程“换钱”

  还有一种说法,就是说余斌不仅将受贿的钱用于“扶贫”,而且他的受贿犯罪行为并没有给社会造成危害。对于这个问题,岳阳市检察院一位主管领导说:“余斌案,其危害则是显而易见的。比如,他收受了行贿人钟希金的11.5万元贿赂后,就违规将教育局办公大楼的基建工程交由钟希金来做;又如,他违反招标程序,决定将办公楼的中央空调和电梯两项工程(总计合同价为124万元)交给由王建军代理的两家公司来做,然后收受王建军5万元贿赂。”(黄建良徐立泉叶放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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