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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开始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服务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3日14:12 北京日报

  本报讯(记者刘昊)记者昨天从教育部了解到,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同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现在起开始开展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证书认证服务,短期培训、预科及未经批准的办学项目等颁发的证书将不被受理。

  教育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开展这项服务旨在满足留学人员及其他外国学位获得者在国内升学、就业的需要,同时为国内招生和用人单位鉴别外国学位证书、文凭提供咨询。

  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将主要鉴别境外颁发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的机构的合法性、真实性,对境外学位的层次和对应关系提出认证咨询意见等。凡在国外攻读的正规课程或从经批准的合作办学机构获得的文凭证书均可以受理认证,并出具认证证书。

  据介绍,6种证书不在认证范围之内,包括国外教育机构颁发的预科证明、外语补习和攻读其他非正规课程(如短期进修)所获得的结业证书、未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的合作办学机构或项目颁发的证书、函授、远程教育及网络教育取得的国外文凭、进修人员以及访问学者的研究经历证明。

  据了解,从即日起,需要认证的申请人可到设在北京语言大学内的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进行认证。

  网络编辑:康琪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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