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凶报复上司医生获刑8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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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4日00:23 新京报 | |||||||||
据新华社石家庄8月13日电(记者董智永)河北省儿童医院一名医生为报复上司,雇凶伤人,近日被石家庄市裕华区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8年。 据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检察院介绍,张宏原系河北省儿童医院胸外科副主任,因与其上司河北省儿童医院胸外科主任王贤书在工作中产生矛盾,遂产生报复之念。2004年3月8日下午,张宏指使石家庄谈固村村民陈晓杰召集芦长权、陈兆伟(在逃)等人对王贤书进行
石家庄市裕华区法院曾于2004年11月5日和2005年4月13日两次开庭对此案进行了审理,并于近日作出一审判决,除被告人张宏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外,被告人陈晓杰、芦长权犯故意伤害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