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住房困难户可获租金补贴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4日02:51 新京报 | |||||||||
人均住房使用面积不足10平方米住户和无房户将首获资助 新华社武汉8月13日电(记者田建军)记者从武汉市房产管理局获悉,今年起,这个市对住房困难户实行“租金补贴”制度,1800户无房户和人均住房使用面积不足10平方米的住户,将首次享受政府提供的“租金补贴”。
据介绍,租金补贴标准是每人每月每平方米7元,其中无房户按人均住房使用面积10平方米补贴;人均住房使用面积不足10平方米的住户,则按差额补贴。 2003年起,武汉市实行廉租房制度,对无房户和人均住房使用面积不足10平方米的住户采劝配房租赁”和“租金核减”方式,解决住房困难问题。截至目前,全市共“配房租赁”397户,“租金核减”近4000户,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这个市困难家庭的住房条件。 武汉市房产管理局有关负责人称,对住房困难户实行“租金补贴”,是对廉租房制度的一种补充和完善,缓解这个市当前廉租房房源不足的矛盾,更为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提供了有效途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