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境外)学位认证范围公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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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4日03:16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 |||||||||
本报讯据北京娱乐信报报道,12日,教育部公布了留学服务中心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对国外和境外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的认证范围和受理的国家和地区。 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证书的认证范围:在国外或境外大学或高等教育机构攻读正规课程所获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合作办学机构或项目颁发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并报国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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