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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西陵蹲龙被盗案宣判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4日03:19 重庆晨报

  新华社8月13日电保定市中级法院对赵岩、王春雨等11名被告人,以吊车盗窃易县清西陵火焰牌楼上石质蹲龙及火焰宝珠一案作出一审宣判。主犯赵岩被判无期徒刑。同案犯王春雨有期徒刑20年。

  2003年9月4日,赵岩、齐光亮(在逃)共同商议到易县大雁桥村村东,盗窃清西陵火焰牌楼上石质蹲龙等物。之后,赵岩、吴睿杰、齐光亮到易县大雁桥村牌楼处熟悉地形,查
看如何吊装。2003年9月8日零时,赵岩、王春雨、张立杰、孔祥运、齐光亮、张松(在逃)、王银子(在逃)、郑旭东(在逃)分别乘车,到达易县高村乡大雁桥村村东,盗窃走清西陵火焰牌楼上石质蹲龙四座、火焰宝珠一座。经吴睿杰介绍,石质蹲龙和火焰宝珠以15万元价格被卖给曹善柱、宋国富(在逃)后,赵岩、王春雨等被告人将所得赃款分掉。案发后,所盗物品全部被公安机关追回。

  其余7名案犯以盗掘古文化遗址罪、盗窃罪或倒卖文物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3—10年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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