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西陵蹲龙被盗案宣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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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4日03:19 重庆晨报 | |||||||||
新华社8月13日电保定市中级法院对赵岩、王春雨等11名被告人,以吊车盗窃易县清西陵火焰牌楼上石质蹲龙及火焰宝珠一案作出一审宣判。主犯赵岩被判无期徒刑。同案犯王春雨有期徒刑20年。 2003年9月4日,赵岩、齐光亮(在逃)共同商议到易县大雁桥村村东,盗窃清西陵火焰牌楼上石质蹲龙等物。之后,赵岩、吴睿杰、齐光亮到易县大雁桥村牌楼处熟悉地形,查
其余7名案犯以盗掘古文化遗址罪、盗窃罪或倒卖文物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3—10年不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