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城镇职工医保“全新改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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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4日08:25 黑龙江日报 | |||||||||
鞍山市政府近期对与老百姓密切相关的《鞍山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简称《办法》)作出修正。统筹基金年最高限额及起付标准,医疗费用可以报销的特殊病种范围等多项制度都有调整。 新办法规定:统筹基金年最高支付限额原则上控制在上年社会平均工资(2004年鞍山年社会平均工资为11037元)的4倍左右,实际最高支付限额的标准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公布
(新华社沈阳8月13日电) (黑龙江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