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壶关连续七年保持省级文明单位称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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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4日09:07 正义网-检察日报 | |||||||||
本网太原8月13日电(记者丁毅通讯员宁风)日前,山西省壶关县检察院再次被确认为山西“省级文明单位”称号。据悉,该院从1998年起进入“省级文明单位”行列,是山西省基层检察院中惟一连续7年保持“省级文明单位”称号的单位。 山西省壶关县检察院坚持政治立检,廉洁从检,素质兴检,科技强检,控申部门连续6年被评为省级文明接待室,先后受到各级表彰奖励30余次连续12年保持市级文明单位荣
作者:丁毅 宁风 (来源:检察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