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安监总局要求特大矿难须报告安监执法情况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4日09:36 生活报

  据《京华时报》报道12日,记者从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了解到,今后煤矿发生特大事故时,上报内容要增加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对该矿的监察和执法情况。

  根据安监总局发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事故快报的通知》,发生一次死亡(含遇险)10人以上特大事故的矿井,还要汇报煤矿的设计能力、核定能力、开拓方式、通风方式、瓦斯等级。另外,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对该矿的监察和执法情况也要上报。(生活报)


新浪友情提醒:看新闻也有“巧”方法! 
收藏此页】【 】【打印】【关闭
爱问 iAsk.com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