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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审足球三大腕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4日09:42 半岛都市报

  特别策划

  东亚足球四强赛上,50年等来一个冠军。出人意料的是,这剂强心针并没有让中国足坛精神为之一振,相反,近几天来,围绕李玮峰、刘云飞、范志毅等大腕级球员的口水战愈演愈烈:大骂记者、贬低队友、示威东家……类似的负面报道铺天盖地。让这些大腕级球员陷入了道德法庭的审判当中。很有些要将这些大腕们淹没之势,在此,我们不妨将这些口水
官司放到审判台上评判一下。(注:原告、被告发言均根据新闻事件改写,非本人原话。)道德公审之李玮峰公开大骂记者案

  原告(深圳电视台记者):本周三足协杯第二回合,深圳健力宝主场对阵实德,比赛中,李玮峰因队友一次防守不力,当面大声呵斥队友张永海和马里科,言辞极其激烈。由于日前传出被告可能被中国足协重罚的消息,本场他再次与队友发生冲突,因此我们赛后就此采访他,没想到他先是大声呵斥,然后又挥手大骂记者,并声色俱厉地指着记者喊:“滚”,其粗暴的态度,让记者受到了极大伤害。

  被告(李玮峰):东亚四强赛我领到红牌,导致后两场比赛无法上场。国足的第一个冠军没我这个队长的份,近来又传出足协要罚我的消息,我心情能不郁闷吗?当时听到提问,我是有点不高兴,接着记者又问我,为什么在场上和张永海吵架,这个问题等于是火上浇油了,所以我就有点激动地拒绝了记者的进一步采访。事后想想,我当时真是太冲动了,记者怎么提问那都是记者的权利,如果我不愿回答,完全可以微笑着回答无可奉告,或者客气地拒绝。其实我并不是一个脾气暴躁的人,可能最近心态有些浮躁,我已向这个记者道歉了。

  陪审员(本报记者):从调查情况看,李玮峰骂记者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从球霸事件到国足红牌,再到如今大骂记者,李玮峰堪称惯犯。虽然他已公开道歉,但鉴于他屡次惹事,因此建议法官对其重罚,暂时开除出国家队以示惩处。道德公审之刘云飞涉嫌狂贬队友案

  原告(李蕾蕾):在我之前,被告刘云飞一直是国家队的主力门将,但从今年朱广沪上任以来,他选择我担任主力,被告一直没有获得上场机会。这次东亚四强赛上,我作为主力门将帮国足夺取了冠军,赛后被告大发牢骚,认为论实力比我强,但没有获得上场机会,并暗示我是朱广沪的嫡系,才因此获得了更多的上场机会。我在东亚四强赛上的表现有目共睹,他这样说是很不负责任的,如果他想夺回主力门将,应该靠表现而不是靠发牢骚。

  被告(刘云飞):从原来的国足主力门将到现在没机会上场,我心里的确不好受,在接受采访时说过一些自己的真心话,但我没有任何针对某个人的意思,更没有指责朱指导的想法。至于我和蕾蕾的关系,虽然不是很近,但也不像外面想象的那样紧张,之所以出现这种争论纯粹是有人在挑拨离间,搬弄是非。

  陪审员(本报记者):从我们了解到的情况看,刘云飞性格过于狂傲,在哈恩时代就暗里贬低过与他竞争的李健。如今沦为替补,他的确相当不满,并多次在私下贬低过李蕾蕾,这次公开发牢骚应该是其内心情绪的反映。李蕾蕾在东亚四强赛上表现出色,刘云飞应该将精力放在场上,建议继续用其担任替补,直到他明显表现出主力门将的水平为止。道德公审之范志毅中邦合同纠纷案

  原告(上海中邦俱乐部):被告志毅属我俱乐部队员,今年5月28日,他因出现违纪现象,被俱乐部处以“三停”。按照俱乐部规定,7月31日之前他不到预备队报到,就视为自动离队。被告没有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不但没按时报到,反而单方面宣布加盟香港流浪者队,并签约三年,以此来作为对俱乐部处罚的示威。由于被告属于自动离队,即使加盟新球队,也必须到我俱乐部办理转会手续,否则就要等到三年之后才能以自由身与新球队签约。目前,被告没有到我俱乐部办理相关转会手续,因此,我们宣布其加盟香港流浪者队属于不合法行为。

  被告(范志毅):我曾经是中邦的助理教练兼队员,5月28日,俱乐部以违纪为由处罚我“三停”,并让我在7月31日之前到预备队报到。我并不认为自己有什么错误,因此不会到预备队报到主动离开俱乐部。不过,我明白自己与俱乐部的合同还没解除,因此并没有和香港流浪者队签约,只是参加了他们的一个赞助活动,不存在违约问题。

  陪审员(本报记者):中邦与范志毅之间究竟发生了什么问题,至今还没有明确的说法,不过到目前为止范志毅已经到了山穷水尽的地步,作为一名足坛老国脚,如今的境遇比较凄惨,加盟香港流浪者队或许是他最后的机会。即使他犯过错误,中邦也应该给他一个踢球的机会,建议大家各让一步,范志毅别再示威,中邦也痛快放行,让他转会到香港流浪者队。 本报记者 崔恒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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