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高法拟明年收回死刑复核权此举显示了政府对人的生命权的尊重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4日10:54 上海青年报

  据《羊城晚报》报道最高人民法院可能将于明年正式收回并实施死刑复核权,在目前刑事一庭、二庭的基础上再增设两大刑事庭,主责全国死刑案件的复核、核准。

  2005年3月10日高法院长肖扬宣布最高法院将收回死刑复核权,被外界认为是中国司法改革的突破性举措。

  目前,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有关负责人正在草拟最高法的实施意见。按照计划,今年下半年将报请中央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批复。

  而中央也已将《人民法院组织法(修订案)》纳入到全国人大常委会2005年立法计划中。今年10月,此草案将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中国人权基金会副秘书长刘崴指出,高法收回死刑复核权显示了政府对人的生命权的尊重,表明了中国政府尽量减少死刑、慎用死刑的决心。目前中国虽不能取消死刑,但会用制度来保证死刑公正。

  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陈卫东指出,死刑复核权回归后,会与现行的审判程序之间存在矛盾。

  现行的制度是死刑案件归属中级人民法院一审,高级人民法院是死刑案件的二审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同时对部分案件享有死刑核准权,那么死刑复核与二审会不可避免的合而为一。

  复核本身应该是审判程序,是死刑犯寻求司法救济的特殊手段。案件裁决由同一个审判组织同一个合议庭来完成,会使死刑复核流于形式,而对于那些死刑犯来讲,就少了一道生命保障的关卡。

  因此众多法律专家希望在修改刑事诉讼法时,应明确高级法院、最高法院不能直接受理一审死刑案件,一律由中级法院受理的程序。同时,陈卫东还建议将通常的3人合议庭增加为5人并采取一致通过的方式,这样可以更好地保证被告人二审时获得死刑复核的机会。

  同时业界人士纷纷呼吁细化死刑复核程序内容,对具体流程、参与人员等作出规定,否则将为暗箱操作提供便利。这样会培养出一批“黑律师”来,甚至为司法腐败提供温床。


新浪友情提醒:看新闻也有“巧”方法! 
收藏此页】【 】【打印】【关闭
爱问 iAsk.com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