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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不成房给儿子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4日13:29 新闻晚报

  晚报讯在屡次离婚未果的情况下,妻子私自将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共有住房转让给儿子,并办理了产权变更登记。近日,杨浦区法院对这一案件作出一审判决,转让合同无效,并确认房屋归夫妻共有。作者:通讯员胡海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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