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跳槽违反合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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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4日13:29 新闻晚报 | |||||||||
晚报讯一员工离开公司的第二天就违反离职时签订的合同,进入一家与原公司经营范围基本相同的公司。交涉无果后,老东家将员工告上法庭。日前,嘉定法院一审判决邓先生支付上海某塑胶公司违约金4万元。作者:通讯员孙健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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