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嘉庚(1874-1961),少年时期赴新加坡随父经商。
曾加入同盟会、资助孙中山从事革命活动,以及倾资兴办集美学校和厦门大学、冀望“教育救国”。1928年日本制造济南惨案后,领导华侨社会开展抗日救亡运动。1937年10月,他发起成立“马来亚新加坡华侨筹赈祖国伤兵难民大会委员会”,亲任主席。翌年10月10日,他又联络南洋英、美、法、荷等各属殖民地华侨代表在新加坡成立“南洋华侨筹赈祖国难民总会”,并被推举为主席。作为东南亚华侨抗日救国运动的最高领袖,陈嘉庚带头捐款购债献物,精心筹划组织,使南侨总会在短短三年多的时间内便为祖国筹得约合4亿余元国币的款项。为鼓励侨胞多寄赡家费、增加祖国外汇,组织各地筹赈会为前方将士捐献寒衣、药品、卡车等物资,以及在新加坡和重庆投资设立制药厂、直接供应药品等,陈嘉庚都无不殚精竭虑,逐一谋划、落实。1938年10月,曾以国民参政员的身份从新加坡发电报,向重庆国民参政会提出“在敌寇未退出国土以前,公务人员任何人谈和平条件者,当以汉奸国贼论”的提案,予汪精卫妥协投降势力以当头痛击,轰动一时,被引为美谈。
为防落入日寇魔爪,他总是随身携带着一粒氰化钾备用,并坦然自若地说:“人生自古孰无死!万一不幸被捕,敌人必强我作傀儡,代他说好话,我决不从!那时一死以谢国家,有什么不得了!”铮铮铁骨,令人钦仰!(据新华社北京8月13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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