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启动农村地名标志设置农民身份证将详细到某街某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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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5日02:36 时代商报 | |||||||||
【本报讯】(时代商报记者关艳玲)今后,我省农村居民身份证地址栏一项的填写也将同城市居民一样,详细到某街某号,而不是过去的填写到某个村就完事了。 昨日记者从辽宁省民政厅获悉,民政厅将配合我省公安部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换发工作,从现在开始启动农村地名标志的设置。我省力争用3年左右的时间在全省所有县、乡、镇都设立地名标志。
辽宁省民政厅区划地名处副处长佟再学介绍,自从2000年民政部、交通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出《关于在全国城市设置标准地名标志的通知》,要求在全国城市开展标准地名标志设置工作后,5年多来在各级政府的重视支持下,在有关部门的通力配合下,我省城市设标工作已全部完成,基本建立了全省城市地名标志服务体系。 在城市地名设标过程中,各地对城市地名进行了认真普查,在此基础上进行了必要的命名、更名,并对不规范、不标准的地名进行了清理整顿。地名设标改变了普遍存在的有路无名、有路无牌、标志不清、导向紊乱的局面,完善了城市公共服务功能,极大地方便了人民的生活需要。 “从现在开始,我们将启动农村地名标志设置。”佟再学告诉记者,一直以来,农村地名标志的设置比较落后,最能说明这一点的就是身份证地址栏一项内容的填写。直到现在为止,农村居民身份证地址栏一项还是这样填写:沈阳市某某区某某乡某某村。开展农村地名标志设置工作后,农村所有的街路也都将有牌子了,甚至每家每户都将有自己的门牌号。同时配合我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换发工作,农村居民身份证地址栏一项也将细化到某街某号。 “如果这个镇或者某个村子穿过国道或者省道,在编排门牌号时,门牌号就以国道或者省道来命名。”例如,新城子区某乡某村101道(101国道)某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