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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旅游条例》呼之欲出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5日03:43 四川在线-四川日报

  本报讯(记者熊燕实习生谢诗辰)涵盖吃住行游购娱六大要素,规范旅游产业发展———我省第一部综合性旅游地方法《四川省旅游条例》的草案,近日进入最后修改阶段。据悉,相关单位计划9月将这部法规提交省人大,力争年内出台。

  我省曾先后出台4部地方性旅游法规。“数量在全国排名最前”,省旅游局副局长张谷告诉记者。尽管如此,随着旅游产业高速发展,现有法规的不完善日益突出。出台一部能够规
范旅游业六要素的综合性地方法规,成为当务之急。

  在全国尚未出台旅游法的前提下,四川的旅游立法得到从上至下的支持。国务院副总理吴仪表态支持四川进行旅游立法试点,国家旅游局将四川列为地方立法指导的试点省。年初,由省内法律专家组成的立法起草小组开始工作。几易其稿之后,目前草案正在进行最后一次修改。

  旅游客车一天行驶的里程上限是多少?色情伴游将受到何种处罚……很多既有法规没有做出明确规定的内容,“尽可能在本部条例中得以明确”。据介绍,除了针对性强,条例力求突破上位法依据不足的客观条件,表现超前性:“尽量设想可能会出现的问题”。强化罚则,确保条例的可操作性。

  条例不仅涉及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市场运作、旅游资源开发与保护、旅游经营者的权利义务,还首次对旅游者行为进行规范。凡对景区生态造成破坏,对从业人员不尊重等行为,都有相应的处罚细则。“这是全省的综合立法。届时,各职能部门将各司其责,共同执法”,张谷强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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