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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首开国内先河 公证保全日军罪状35件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5日04:44 都市快报

  正逢日本侵略者宣布投降60周年之际,截至昨天,公证保全日军罪状行动在金华启动1个多月以来,已经为日本侵华战争受害者免费办理了35件公证手续。

  免费公证保全日军罪状

  “搁在心头几十年的包袱,总算有个着落了。”79岁的吴士洪老人说,他深受侵华日
军细菌战的毒害,60多年来,双脚溃烂,求医未果,至今疤痕累累。如今,“公证援助”小组已为他把受害的过程进行了公证,为以后向日本索赔留下证据,他说自己死而无憾了。

  金华地区曾是日军侵华战争中浙赣战役的主战场,现有大量在战争中受害的幸存者。今年6月底,金华市正信公证处首开国内先河,开展“公证保全日军罪状,永存侵略历史事实”大规模公证援助活动,特设“公证援助”小组,免费上门为“二战”日军侵华受害者办理身心受到伤害事实的公证手续,以法律途径保全日军侵华战争罪行的证据。

  据了解,此次公证援助的主要内容是:公证受害者的受害事实经过,可证明其受害经历的证人(如亲友邻居、可找到的知情者)的证言,还有档案、户籍等实物资料,以及日本侵略者对我国进行经济侵略和资源掠夺的各种历史资料、见闻实录,也包括各项公、私财产损失的具体数据和详细情形。

  公证形式分三种:身份公证,用以确认受害者本人的身份;亲属关系公证,用以解决去世后赔偿费的继承问题;证人证言、音像资料、口述实录保全公证。

  打破民间证据的“硬伤”

  多年来,虽有不少民间组织和人士,对侵华日军罪恶历史作过记录,但这些记录普遍存在一个“硬伤”——缺乏可以呈堂的法律效力,因而往往事倍功半。

  据正信公证处主任邵军介绍,目前有效的方法就是通过公证处以文字资料、录音(像)、第三者证词等形式进行公证,将事实固定,为历史留下具有法律效力的永久证据。“这些经过公证的证据是爱国教育的好素材,更重要的是,一旦中日民间索赔渠道畅通,可直接作为受害人及其家属的呈堂证据。”

  公开资料显示,我国于2003年10月加入了国际拉丁公证联盟(UINL),这是一个集拉丁法律体系类型公证员国家的国际性组织,也是世界公证行业最具权威的国际组织。该联盟规定,加入联盟的成员国必须相互承认经公证后的各种材料,即公证材料在各成员国中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而中国、日本均为该组织的成员国。

  (见习记者刘徽 都市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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