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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地税局:市民出租房屋必须交税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5日05:03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本报讯(见习记者颜琅) 即日起,市民出租房屋瞒着不交税“行不通”了。记者昨日从重庆市地税局获悉,8月中旬起至11月,重庆开始对全市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城市房地产税税源进行清理检查。

  据了解,此次主要检查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市民出租的房产,以及外籍个人在渝的营业用房。市民出租房屋的栋号、地址、年租金等9项原本被税务部门“忽略”的内容此
次将一一登记。此外,开发商修建的商品房在出售前有使用(出租、出借)的,税务部门也将清查其是否按规定申报缴纳房产税。地税局相关人士表示,目前,随着房地产市场的发展和完善,房地产投资多渠道、经营多样化的特点十分明显,税务部门通过税务稽查发现,纳税人偷逃和漏征的房地产税等地方三税的情况仍然比较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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