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供水一户一表施工有了技术规范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5日05:12 舜网-济南日报

  本报8月14日讯(记者牟明善)城区单元楼供水一户一表改造施工有了技术规范。今天,市城区供水一户一表办公室根据有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制定公布了一户一表改造工程技术规范。技术规范应用当前供水行业先进的施工技术,既考虑满足居民生活要求,做到改造费用经济合理、施工安全卫生,又便于施工安装、管线维护、抄表收费等,确保工程质量。

  改造管材禁用镀锌管

  城区供水一户一表改造采用材料符合国家标准,附有产品说明书和质量合格证书,禁止使用镀锌管。管材、管件上应标明规格、允许压力、生产厂名和商标,包装上应标有批号、数量、生产日期和检验代号,内外壁光滑、平整,无气泡、裂纹、裂口、脱皮、凹陷和明显的变形,并且颜色、色泽基本一致。现场施工人员未经书面许可,不得以任何理由使用替代材料。

  水表选用经国家计量部门认定的、等级达到B级以上的机械式E型水表;具备条件的住宅小区可选用电子智能水表,水表井盖材料为球墨铸铁或其他新型材料。

  供水管与生活污水管保持一定间距

  室外生活饮用水给水管道与生活污水管水平净距不得小于1米,交叉敷设时垂直净距不得小于20厘米,且给水管应在污水管上面。生活饮用水管道不得与非饮用水管道连接。

  原有给水进户立管原则上应拆除,并在原位置上安装,具备条件的给水进户管应埋地敷设或在地下室内明装敷设。给水立管必须室内安装,埋地敷设时与生活污水管水平净距不得小于50厘米。不具备条件时,在不影响美观的前提下,可与住户协商,给水进户管在底层厨房或卫生间穿墙敷设,但室外明装管道必须保温处理。

  室内立管穿过楼板时应加设钢套管,套管应高出地面5厘米。套管与立管间隙为1厘米左右,并用1:3水泥砂浆填实。套管与楼板的间隙用细石混凝土填实,并在立管周围做防水台。

  阀门应安装在便于维修和易于操作的地方,给水管下列位置须装设阀门:每座楼进水总管处,分水器前、水表前后和户内接点处。水表井应设置在单元门两侧查表方便、不受污染的公共位置,避开低洼地、车行道。电子智能水表选择及管道是否更新,由市一户一表办决定。

  新建居民楼应设置竖向管道井或在地下室内设置水表集中安装的水表室,水表设置在管道井或水表室内。给水总立管可敷设在管道井内,当给水管与其他管道同井敷设并在井内安装集中计量设备时,应保证水表的安装位置便于抄表和维修。

  施工时管道开口应及时封堵

  技术规范对管道施工提出详细要求。其中管道系统安装过程中,要求开口处应及时封堵,以免造成管道堵塞或污染。

  室内管道安装应做到横平、竖直、牢固,施工安装时应复核水管压力等级和使用场合,管道标记应向外侧,处于显著位置。室内管道按不同管径设置管卡,管卡与管道接触应紧密,立管每层不得少于两个,管卡最大间距不得大于1米,横管每管段不得少于两个,管卡最大间距不得大于50厘米。管线和水表井位置应与煤气、热力、污水、供电等其他管线保留一定距离,符合有关规范要求,竣工图中须标明其他管线位置。

  管道安装时,不得有轴向扭曲,穿墙或穿楼板时,不宜强制校正。与其他金属管道平行敷设时应有一定的保护距离,净距离不小于10厘米,且安装在金属管道的内侧。

  安装水表需做放水试验

  水表安装完毕,必须做放水试验,试验合格后在分水器上用油性笔标明对应门号,水表的排列顺序必须与楼层顺序吻合。

  水表严格按水表钢印号、户号、给水号对应安装,前后设铜球阀,水表至井盖垂直距离600至650毫米。水表前后应留有合适直管段距离,水源侧一般不少于20厘米,另一侧不少于10厘米。水表安装顺序要从分水器水源侧按楼层递减依次安装,分水器距表井内壁10厘米。

  管道安装完毕应进行水压试验

  技术规范明确要求,给水管道系统安装完毕后,应进行水压试验,并符合下列规定。管道试验压力为管道系统工作压力的1.5倍,且不小于0.8Mpa;PPR及PE管道系统水压试验一般要求在管道连接安装24小时后进行;水压试验前,对试压管道及分水器应采取安全有效的固定和保护措施,但接头部分必须明露;水压试验前,须先将石硝回填至管顶上方10厘米,但管道接头处20厘米范围内不回填。管道试压合格后大面积回填宜在管道内充满水的情况下进行。管道敷设后不宜长时间处于空管状态。

  验收前管道需清洗消毒

  一户一表改造工程验收前,应进行通水冲洗。冲洗水流速度宜大于2米每秒。冲洗时,应不留死角,每个配水点水龙头应打开,系统最低点应设放水口,清洗时间控制在冲洗出口处排水水质与进水水质相当为止。冲洗后,应用含游离氯的水灌满管道,并在管道中滞留24小时以上。管道消毒后,再用饮用水冲洗,水质直到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后,方可交付使用。


新浪友情提醒:看新闻也有“巧”方法! 
收藏此页】【 】【打印】【关闭
爱问 iAsk.com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