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弊大学生状告母校 一审判决处分违法无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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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5日07:10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 |||||||||
荆楚网消息(记者胡勇谋 实习生钱芙蓉)被勒令退学的大四学生程实对处分不服,将母校告上法庭。昨日,武昌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因为处分的程序不合法,学校败诉,勒令退学的处分决定被法院撤销。 程实是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经济学院大四学生,去年12月25日,在《概率论与数理统计》一科重修考试时,他请人代考。今年3月15日,学校对他作出“勒令退学”的处分决定。
法院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学生违反学校纪律,情节严重者,可以勒令退学。该校的《考试违纪舞弊处理办法》以此为依据处分学生,并无不当。 同时,法院又称,处分应当遵循正当的法律程序。特别像勒令退学这样严厉的处分,涉及到受处分学生的受教育权,学校应从充分保障学生合法权益的原则出发,在作出决定之前,告知违纪学生做出处分决定所根据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违纪学生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并且,应当由校长主持校长办公会议或者校务会议研究作出决定等。 法院认为,这些法定程序,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都没有遵循,只是简单地将处分结果进行了送达。因此,法院判令学校撤销对程实的勒令退学处分决定,同时,责令学校重新对其请人代考行为依法作出处理。也就是说,只要经过了这些合法程序,程实是否应该被勒令退学,还是由学校说了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