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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吧泡出的少年杀人犯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5日07:41 新晚报

  本报讯 (李长林见习记者温鑫)十六七岁,花季般的孩子本该在校读书,可在省未成年犯管教所,三个成长背景不同、却都因痴迷网络犯罪的少年犯引起记者注意,他们的经历值得年轻的家长们闻者足戒。

  据了解,这三个未成年人曾是好学生、特殊家庭的受害者、网络游戏高手,都因网络惹来祸:

  ———帅气的吴笛17周岁,从小学到初二学习成绩好,是班级体委和校篮球队长。初三时迷上网吧游戏,每天找各种理由逃课,学习成绩直线下降。去年5月的一天,吴笛去道里区河鼓街泡网吧聊天时,与一网名邱凯的人发生争执,双方约定第二天会会。第二天见面后,因谁向谁道歉的问题再次争吵,邱凯拿起砖头朝吴笛砸来,吴笛霎时想起网络游戏里的杀人情景,抽刀朝邱凯刺去,致其失血过多死亡。法院终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吴笛有期徒刑13年。

  ———于浩强16岁,3岁时父亲因打群架送命,初三下学期,常有父亲生前的社会朋友来带他出入高档娱乐场所,于浩强逐渐讨厌学习而退学。当时他根本不听母亲的话,每次和母亲吵完架就跑到网吧住几天。母亲为了能天天看着他,就买了一台电脑,让他在家玩儿。于浩强大部分时间泡在网上,就连睡觉时都在挂机升级。为远离那些人,母亲带他到外地做生意。可是6月的一天,那帮“朋友”又找上来,因与某网吧产生矛盾,于浩强被拉去打架,厮打中,于浩强给了对方一刀就扬长而去。那人死了,于浩强被警察抓住。

  ———刘伟奇刚来时15岁,2000年因故意杀人被判刑8年。目前刘伟奇已被减刑2次,明年8月以后就可以出去了。刘伟奇初三辍学,平时就爱在兜里带把刀装“大哥”。2003年8月,刘伟奇在网吧的局域网玩儿“红色警戒”游戏,由于玩儿得好,网吧老板让他和自己一伙儿。在“战斗”中,刘伟奇只顾自己,把老板激怒了,等他结账要走时,老板将他拦住,说他偷了东西,非要搜身,还真搜出一把刀。老板要带他去公安局,在和老板抢刀时,刘伟奇把老板捅了。他离开网吧后,像往常一样回家睡觉,当天下午警察抓他时,还问警察为什么。

  网络固然有其可利用的一面,可面对未成年人因迷恋网络导致成绩下降、效仿暴力色情画面继而引发犯罪的现象,该引起家长足够重视。时值暑假,家长们应该正确引导孩子,妥善解决“网瘾”的困扰,尤其要加强遵纪守法教育,但愿这三个网吧泡出的少年杀人犯的教训,能够引起人们警觉!(文中当事人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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