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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国时评:期盼铁道部长回应律师函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5日08:43 新桂网

  新桂网因认为铁路客运车票上没有标明到站时间,给乘客带来不便,近日,天津市击水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军给铁道部部长刘志军发出律师函,建议在车票上加注到站时间。刘军说,如果此建议不被采纳,他保留就此提起诉讼的权利。据悉,这是国内首例就此提起质疑的案例(据《南国早报》8月14日报道)。

  在此之前,曾有人对火车票上不注明到站时间提出质疑,也有人建议在火车票上加注
到站时间,但我们并没有听到和看到相关的回应;而今律师刘军首开先河,以律师函的形式直接向铁道部长提出其见解和建议,这在我国的法治进程中具有重要意义。

  一名普通的律师,用律师函提请铁道部长审查铁路车票要件,并且要求在车票上加注到站时间,这一情形比之过去一般性的“人民来信”,表现出更正式、更专业、更严肃的法理思辨。它让我们听到了一个法治社会进程的铿锵脚步声。

  毋庸置疑,在我国高层“掌门人”中,刘志军部长是第一个就其主政事务收到这一特殊函件的官员。在这一事件中,铁道部长对律师函的回应,以及他如何回应,公众充满期待。刘军律师要求在火车票上加注到站时间的三条理由法理兼备,我不知道铁道部是否有更为充足的法律依据解析刘军乃至公众的要求,但无论如何,刘部长的回应将因为其史无前例而有着划时代的意义。(湖北王炯木)

  作者:王炯木

  (来源:新桂网-南国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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