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委书记徐光春充分肯定检察工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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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5日09:20 检察日报 | |||||||||
本网郑州8月14日电(记者高传伟)为把中央、河南省委提出的构建和谐社会的任务在检察机关落到实处,河南省检察院提出了《关于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为构建和谐中原服务的意见》。河南省委书记徐光春对此作出批示充分肯定检察工作。这是记者从8月12日召开的河南省检察长座谈会上获悉的。 徐光春指出,今年以来,河南省检察机关按照高检院的部署和省委的要求,围绕大局
河南省检察院出台的意见要求,河南省检察机关要紧紧围绕构建和谐中原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在履行检察职能中搞好服务,在服务中体现检察职能。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为构建和谐中原创造稳定的治安环境。依法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为构建和谐中原创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依法加强诉讼监督,为构建和谐中原创造公平正义的司法环境。依法化解矛盾纠纷,为构建和谐中原创造安定有序的社会环境。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为构建和谐中原创造诚实守信的社会环境。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过程中,要把执行法律与执行刑事政策统一起来。坚持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的统一。调动一切有利于构建和谐中原的积极因素,推动检察工作在服务构建和谐中原过程中实现新的发展。 作者:高传伟 (来源:检察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