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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举行禁改限听证 居民小区应列为禁放区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5日10:19 北京娱乐信报

  (信报记者 陈峰) 昨天听证的具体事项包括以下两个内容:《草案》中关于“本市五环路以内的地区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地区,五环路以外的地区允许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草案》中关于“在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地区,每年农历除夕至正月十六,允许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

  有趣的是,出于对现实利益的平衡考虑,在政府趋向宽大的法规面前,七成以上的陈
述人都提出:允许燃放的地区范围可以再小点,允许燃放的时间可以再短点。

  居民小区应列为禁放区

  “一边是强烈的对燃放烟花爆竹解禁的呼唤,一边是解禁后居民将再难有安宁的担忧,矛盾没法调和。我支持解禁,但建议将居民小区列为禁放区,这样矛盾就被化解了。”参加听证会的陈述人康喜全的建议引起关注。

  康喜全在陈述发言时表示,春节期间,市民为了表达喜悦心情,普天同乐,适当地燃放烟花爆竹是可以理解的,关键是如何掌握好这个度。康喜全说,按照目前“禁改限”草案规定,在居民小区是可以燃放的,“这恐怕不够妥当和完善”。他表示,相当部分人反对解禁,担心的就是这一点。“我建议与其他七类禁放区同等对待,将居民小区列为第八大禁放区。”康喜全说。

  解禁关键就是小区是否禁放

  康喜全昨天会后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他在参加听证会前与很多居民进行了接触,大多数人都担心,解禁后春节期间小区的宁静将不复存在,而且人身安全可能受到威胁。“我认为矛盾的焦点在居民小区是否禁放,如果禁放,市民特别是年纪较大者的担心就会消除。”他说。

  在小区周边划定若干燃放点

  按照康喜全的建议,在居民小区禁放后,区县一级政府可以根据维护公共利益和安全的需要,在小区周边找一些空旷的地方,划定若干燃放点,如比较大的体育中心和广场,让居民集中燃放。

  “燃放烟花爆竹不是个人行为,涉及千家万户的利益,对婴幼儿、神经衰弱者以及老年人影响最大,因此我希望市人大常委会在二审时将居民小区列入禁放区。”这位支持解禁的陈述人加重语气说,“要放可以,但前提是不能妨害别人。”

  七类“敏感区”全年禁放

  已经一审的禁改限草案明定了七类“敏感区”全年禁放,分别是文物保护单位,车站、机场,油气罐、站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储存场所和其他重点消防单位,输、变电设施,医院,山林、苗圃、重要军事设施等场所。在审议过程中,部分委员也对草案提出的这7类禁放区发表了不同看法,如刘维林委员就指出,仅列出这7类是否不全。也有不少委员提出,敬老院、幼儿园、中小学校也应被列入禁放区。

  燃放时间最好再缩一半

  “从除夕到正月十六24小时放,时间太长。我建议修改为从除夕到正月初五再加上正月十五可放,同时,除了除夕可以延长到次日凌晨1点以外,其他的时间均为10点到22点。”

  昨天,陈述人康喜全对现在草案中关于燃放时间的规定提出了以上修改建议。与康喜全一样,几乎每个支持解禁者都对燃放时间提出了“打折”建议,而“折扣”要求最大者甚至达“三折”。如魏有仁建议,燃放时间应从除夕到正月初三,外加一个元宵节,原来规定的17天时间“浓缩”为5天。

  身为律师的黄海表示,草案进行地域性限制没有必要,建议取消五环路的限制,而仅以时间性的限制来调整燃放行为。“也就是说,在本市区域内,春节期间可以放,其他时间除有特殊规定外,均不可以燃放。”

  对于时间性限制,黄海表示,草案以天为单位来规定“除夕至正月十六”为准放日,规定过于“粗糙”,没有考虑到不喜欢烟花爆竹的市民,特别是老人、体弱多病人群的休息。他建议将时间性限制进行如下修订:除夕可以24小时燃放,因为中国人有守夜的习惯。正月初一到十六,则规定21时至次日9时禁放,以保证其他非燃放者的休息权利。

  退休职工王凤霄则建议,将限放时间改为除夕到初五,再加上正月十五一天。态度明显支持解禁的姜疆提出了一样的“时间限制”,她认为,时间限制不应该采取一刀切。

  职员李全利表示,燃放的时间应该是春节放假七天,加上除夕和十五。“初八基本都上班了,年也基本上过完了,岁数大的老年人要好好休息休息了,如果再放会影响大多数人的工作、生活和休息。”他说。 

  发言之最

  最“动人”的发言

  “我五十年代就开始在北京过春节,几乎每一家都或多或少地放一下鞭炮,小孩放的是小鞭小炮,稍微大一点的都由大人来放,几乎没有伤人事故。那时春节北京的四合院和胡同里洋溢着一派祥和、欢乐的景象,当年放鞭炮的情景依然历历在目,令人怀念。几十年来,春节年年过,鞭炮年年放……”

  ——王崇礼(退休国企高工)

  学生味最浓的发言

  “每逢庆典或节日,我们的确可以通过其他方式来增加气氛,不可否认的是,最终把节日气氛推向最高点的是什么?是仰望天空,我们看到亮起的五彩烟花和耳边响的阵阵爆竹声。”

  ——姜疆(在校大学生)

  最文雅的发言结尾

  “人们常常用王安石的诗句‘爆竹声中一岁除,春风送暖入屠苏’来描述过年燃放爆竹的情景,我想用一首新诗来描绘北京禁放时的情形,‘屈指禁放十二载,古都北京尽欢颜。歌舞升平辞旧岁,移风易俗迎新年。除夕夜静清风爽,元宵月明百姓安。古来立法均非易,解禁不难再禁难。’”

  ——魏京民(公司职工)

  -背景新闻

  七成市民赞成“禁改限”

  据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介绍,在起草工作中,共向市民发放6万份《关于燃放烟花爆竹市民态度调查问卷》,收回有效问卷57431份。调查问卷结果表明,69.64%的受访市民赞成对燃放烟花爆竹适度放开。

  据了解,发放有关“烟花爆竹禁改限”的调查问卷6万份,充分听取北京市各个角落的市民声音。其中确保城八区每个区发放5000份,10个郊区县调查问卷2000份。由于避免了只有“触网”才能参与的局限,且调查范围分布比较平均合理,这个数据可以说比网上调查更加有代表性和可信性。

  “禁改限”时间表

  2005年4月6日,市政府法制办向媒体公布2005年立法计划,其中包括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进行修订。

  2005年5月16日至31日,《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草案)》通过首都之窗网站向市民征求意见。在15天时间内,征集到意见969条。结果显示,“七成市民支持草案中规定的从时间、地点方面适当放开燃放限制”。

  2005年6月2日,市政府法制办召开新闻发布会表示,经过意见征集,草案主要做了两方面修改:一是由规定城八区以内为禁放区改为五环路以内为禁放区。禁放区内,在春节期间或遇有重大庆典活动等特殊情况经市政府批准可以燃放。二是五环路以外全年允许群众燃放,取消每日8时至22时的具体时间限制。

  2005年6月上旬,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修改后的《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草案)》。

  2005年6月下旬,修改后的《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草案)》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爱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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