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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大震荡”的背后……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5日10:40 贵州都市报

  清镇市检察院去年通过秘密调查,一举破获了清镇市医院集体受贿、腐败案。涉案人员中包括了原清镇市医院院长罗毅、药剂科主任、药品采购员及一些药品经销商。

  药品推销有“潜规则”

  人吃五谷杂粮,难免不生病。可如今,老百姓上医院,随便一点小病就得花个几十几百
元乃至上千。看病贵,已经是不争的事实。与此同时,在医药行业里医生开药吃回扣已是一个公开的秘密。医生给病人开方卖出的药越多,他们从药商那里得到的药品回扣就越大;而药商给出的回扣越多,病人吃的药价就越贵。老百姓生了病已经是不幸,进了医院则是雪上加霜更不幸。清镇市检察院的检察官们在接到群众举报之后,开始对清镇市医院的药品销售情况进行了半年多的秘密侦查。最终查清了该院在药品销售方面集体受贿腐败的犯罪事实。药商到医院推销药品行贿的主要对象是:医院主管院长→药房主任→药品采购员→科室领导→主治医师。其具体操作流程是:药商首先与医生勾兑好,由医生提出要些什么样的药品(这些药品当然是药商要向医院推销的品种),然后由医生向药房打报告,药房主任再将所要购买的药品报到医院的“药事委员会”研究。药事委员会同意后,再由药房、药品采购员进行采购。那药事委员会决定拍板的自然是医院的分管院长了。各种药品的回扣额各不相同。如:一支“诺可”针剂,内科主任每给病人开出一支就可得4.5元的回扣;一瓶“左氧氟沙星”的回扣是15元;“青霉素V钾片”每盒是3元;“冠心丹参滴丸”每盒回扣为6元;而“复方丹参滴液”每用一瓶则只有1元……这是给主治医生或科主任等的回扣。每个医生开出的处方笺,每月有人专门负责统计,药商就按所统计的数据把应给的回扣给予负责统计处方的人,由统计处方的人把回扣发给各开方的医生,各科室主任的回扣则由药商直接付给,有的还每月按1000或500像发工资一样给那些主任发给固定的“红包工资”。药品推销商们给药房主任或院领导则是另一种回扣方法,有的是按其总购药价的3%或4—5%不等给予回扣,然后是过年过节封以每人1万或5000等不同的大红包。

  动员大会之后 有人投案自首

  检察官们只查了该院最近一年的处方笺(前面的已不知哪去了),发现仅仅是主治医生这一块所吃的回扣,每人少则几千元多则上万元。而这不过是“小儿科”,在这家医院里,吃回扣吃得流油的还是那些处在权力中心的人。为了真正打击在医疗腐败中起决策性作用的那些腐败分子,清镇市检察院首先在清镇市医院开了一个敦促有受贿犯罪行为者主动投案自首的动员大会。会后,还真有一些人主动到检察院坦白交代了自己的受贿事实。其中一个59岁的药房管理员,很快就要退休了,听完检察长在大会上的一席话后,他浑身淌汗。经过一番激烈的思想斗争之后,他开始来检察院咨询,问:“过年过节,人家给一条烟,一包茶,几瓶酒,算不算犯罪?我这是不是投案自首?”检察官告诉他:“如果仅仅是这样,那还算不得大问题,但如果查出有其他受贿事实,你这不能算投案自首。”那人道:“我回去想一下。”第二天,他再次来检察院主动交待了自己这些年受贿7万多元的事。后来,经检察机关查证属实,且当事人全部退清了赃款。检察机关兑现了大会上所讲的承诺认定他属投案自首,建议法院判了他缓刑。

  先抓行贿药商 再查腐败主角

  但是,动员大会之后,真正的大鱼却一直稳如泰山。尽管陆续有人到检察院交待问题,可他们却始终心存侥幸。检察官们从所掌握的医药回扣规律分析认为,真正受贿吃回扣最多的应是“医院主管院长→药房主任→药品采购员这个环节中的人物。但为什么恰恰这些人不来投案呢?这说明他们自恃做得滴水不漏无人知晓。要突破这起医疗腐败大案的关键只有找到来清镇市医院推销药品的那些药商。经过调查,那些药商有本省的也有外省的,一听说清镇市检察院在查医院的问题,他们一个个早已躲得无影无踪。有的药商本人只来过清镇一次,有关业务只是经过他们的经办人来代理,医院的主治医生甚至连那些药商是啥模样也不知道。清镇市检察院经过半年的艰苦努力,终于找到了关键的三个行贿药商,其中一人是在杭州西子湖边抓获的。此后,案情有了突破性进展。不久,人们就看见清镇市医院院长罗毅坐着警车住进了看守所,接着又看见该院药剂科主任顾世群,西药房药剂师兼保管、采购员蔡尔波也都被戴上了手铐。

  三条“大鱼”案情曝光

  罗毅,清镇市人民医院院长,共产党员,清镇市政协委员。检察机关确认他有如下犯罪事实:在清镇市医院购买日立CT机业务中,罗到卖方陈某某在贵阳的办事处“打麻将”,并“赢”得陈某某人民币8000元;之后,在2000年元旦罗毅又收了陈某某送的2000元的红包;之后,罗毅得了陈某某“付款后我给你10万元”的承诺,于是以比开初议定的230万元还高2万元的价格订下了陈某某所销售的日立牌CT机。此外,罗毅还曾接受贵州某药品公司推销员谢某的好处费3万元以及另一家医药公司娄经理约7000元的贿赂礼物。顾世群,年已六旬,只因有了清镇医院药剂科主任之职,就抓住了腐败的机会。法院认定,顾在1998年5月至2002年12月期间,在报药品计划和药品采购中,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若干药商的各种回扣共计人民币138300元。顾世群吃回扣最多的一次是收下娄某某的85715元(此笔用于科里集体私分了),少的如龙某某500元、裴某某500元、何某某1000元……顾世群吃回扣有三种形式:一是按所进药品总金额的3%硬提;二是药商按每月1000元的固定数给“回扣工资”。三是每年过春节给1000元的“拜年费”(案发前的2003年时涨到了2000元)。这过年的1000元和每月的“固定工资”不包括在3%之内。顾世群实际上领的是双工资,医院发一份,药商发一份。这里还有个小插曲,那是他和药商翁某的故事。开始,翁某每月给顾世群1000元。可顾世群想,国家公务员还过几年就涨一次工资哩,怎么年年都是每月1000元?于是他向翁某提出要每月2000元,翁某觉得自己太亏了,干脆每月只给500元,甚至中间中断了10个月分文不给。为此,两人闹翻了。此后,翁某在清镇市医院的业务寸步难行。翁为此懊悔不已。而在此期间,顾世群因每月少了一份“工资”,也很有一种失落感,少得总比没有好哇,唉,何必呢?后来,经人调和,两人又和好如初。双方都同意还是按最初的每月1000元支付“工资”。

  “有福同享”集体腐败

  顾世群吃回扣有障眼法。他搞了一种“有福同享”的假象。他把一部分药品的回扣(如杨某某的1000元、高某某的1800元、娄某某的107715元等等)拿出来入了科里的小金库,进行私分,人均一份,有福同享。此外,顾世群还时常组织科室成员外出游玩大吃大喝。蔡尔波,他是在清镇市医院吃药品回扣的“第三号人物”。他的职务是清镇市医院西药房药剂师、保管兼采购员。此人从36岁开始与顾世群共同犯罪,可惜到了42岁便锒铛入狱。因其职务不及顾世群,所吃回扣也不多。据查实他共受贿96190元。蔡尔波不像顾世群那样有自己的受贿特色,他是多少不论,三百两百不嫌少,一万两万不怕多。检察院一举捞出了这三条藏在水底深处的“大鱼”后,清镇市人民医院再一次发生震荡,又有十多人脱下白大褂,来到检察院投案自首,加上先前主动来院坦白的,前后共有30多人到检察院放下了包袱,获得了从宽处理。顾世群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蔡尔波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罗毅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 作者:夏山 来源:金黔在线—贵州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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