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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姿”减肥胶囊广告违法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6日00:29 华夏时报

  本报记者刘宪银报道在“丽姿”减肥胶囊广告中,出现了“产后肥胖型金马影后———李丽珍:用丽姿,很快我的体重、腰围就达到了理想的标准,重现S身段”等内容,属违法广告,被朝阳工商分局处罚1万元。此外,“富硒灵芝宝”被罚款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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