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总局树立环保样板 启动首次环境友好工程评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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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6日00:50 新京报 | |
本报讯(记者马力)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潘岳昨天宣布,“国家环境友好工程”评选活动启动。 在不断叫停并处罚多个违法建设项目的同时,环保总局奖惩结合,对认真履行环评规定的建设项目实施表彰鼓励。 潘岳介绍说,自环评法颁布实施以来,环保执法尽管有所起色,但执行状况依然不太理想,有近一半的工程未经环评就开工建设,许多建设项目业主在立项、可研阶段对各项环保要求一一应承,而在以后的开工、施工、运营阶段却将环保承诺抛至脑后,造成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因此,环保总局在对违法建设项目加重处罚的同时,也建立起相应的表彰激励机制,对那些获得“环境友好工程”的建设项目,将作为执行环境保护相关法规的样板予以提倡。 本次“国家环境友好工程”的评选范围,是2005年7月31日前已经通过地市以上环保部门环保竣工验收、建成投产不超过3年的建设项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