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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打工仔拿到3万补偿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6日02:10 燕赵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张玲通讯员赵萌)秦市开发区人民法院经过近半年的努力圆满解决了一起错综复杂的案件,曾经想跳楼轻生的打工仔庞彦祥近日终于如愿以偿地拿到了3万元经济补偿金。

  庞彦祥是一名从东北来秦皇岛打工的下岗工人,2004年11月,开发区美城公司将一单油漆工程发包给周某施工,周某于是找来庞彦祥一块儿干活。然而在施工过程中,庞彦祥
不小心从梯子上跌了下来,一条腿被摔伤致残。

  失去了劳动能力的庞彦祥随后找到开发区劳动仲裁部门要求美城公司赔偿。然而经过审查,庞与美城公司并无承包关系,依据法律规定发包人美城公司没有赔偿义务。没有钱继续治病的庞一时走投无路竟准备跳楼自杀,结果被人救了下来。

  庞彦祥随后在别人的提醒下来到开发区法院起诉美城公司,工作人员在了解了案情和庞的具体情况后,决定特事特办。为了不耽误庞彦祥的治疗,他们先找到美城公司做思想工作,使其先行支付5000元医疗费用继续治疗。在查明美城公司确实没有赔偿义务的情况下,法官没有简单地一判了事,而是为庞今后的生活着想。

  工作人员还多次接待庞彦祥,倾听他的心声,安抚他激动的情绪,并向他讲解法律规定,告知他虽然依照法律规定美城公司不负赔偿责任,但法院会尽量考虑他的实际情况,不会撒手不管,庞逐渐放弃了轻生的念头。

  法官们又积极找到美城公司争取其理解和同情,最终美城公司答应为庞彦祥支付赔偿金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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