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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幅设置不得有招商内容”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6日02:35 新京报

  法制办就《标语宣传品设置管理办法》草案征求民意,预计年内将出台

  本报讯(记者廖卫华)在北京设置标语宣传品,不仅应当整洁美观,不影响市容市貌,还不得含有展销、促销、招商等商业宣传内容。昨日,市政府法制办将刚起草好的《北京市标语宣传品设置管理办法》草案上网,向社会征集意见。到9月15日之前,市民可登录首都之窗或法制办官方网站建言献策。

  据市政府法制办法制三处处长张岩介绍,本市1990年曾出台《北京市张挂标语张贴宣传品管理规定》,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该规定已经不适应社会发展。为此市政府启动立法计划,预计年内出台新办法。

  办法规定,除国家机关张贴公告、通告、布告;在国家规定的节日期间设置庆祝节日的标语宣传品外,其他情况都需要办理行政许可,并按照许可决定规定的范围、地点、数量、规格、内容和期限进行设置和维护管理。

  张岩介绍,各级市政管委在受理申请后5天内应将行政许可决定书送达申请人。

  此外,办法规定,国家、北京市政府批准或者组织的重要会议、重大庆典等活动,可以在除天安门广尝中南海周边地区、长安街及其延长线、二环路沿线、高速公路以外的路灯杆、电讯杆、电力杆等设施上设置标语宣传品。其他活动不得在任何路灯杆、电讯杆等设施上设置标语宣传品。

  为不影响市容市貌,办法规定,禁止利用交通工具设置标语宣传品。“但这并不是‘禁止车身广告’”,张岩说,车身广告是商业行为,另有规定进行规范。

  ■办法解读

  什么是标语宣传品

  是指以张贴、张挂、安放、悬升等方式,设置在城市公共场地和公共空间的气球条幅、充气式装置、旗帜、海报、展板、宣传画、宣传牌、电子显示屏等非商业性宣传媒体。

  谁是主管机关

  市市政管理委员会负责标语宣传品设置的许可、监督管理工作和办法的组织实施。各区、县市政管理委员会按照职责权限,负责标语宣传品设置的许可和监督管理工作。

  哪些由市里管辖

  全市范围或者跨区、县设置标语宣传品的行政许可。此外,在长安街及其延长线(东起四惠桥西至五棵松桥)和各环路、高(快)速公路的道路两侧;在天安门广尝首都机尝北京西站、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等地区;行业主管机关统一组织本行业、本系统各单位在全市或者跨区、县范围设置的,都应当向市市政管理委员会统一申请。

  审批时限多长

  申请人持有关材料,于拟开始设置7日前办理行政许可申请。市或区、县市政管理委员会应在受理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做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并自作出许可决定之日起2日内,将行政许可决定书送达申请人。

  哪些属禁止设置

  为不影响市容市貌,办法规定,利用交通工具设置标语宣传品;利用各种飞行器在空中设置悬浮标语宣传品的,遮挡路灯、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影响车辆和行人正常通行,妨碍司机和行人安全视距的;在建筑物、构筑物及各种公共设施上刻画、涂写、喷涂标语宣传品的;占用城市绿地、利用树木和绿地设施以及影响现状绿化效果的设置标语宣传品行为的都被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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