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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商总局发出通知 保障合格猪肉正常流通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6日03:47 四川在线-四川日报

  本报讯(记者 石小宏)近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发出通知,要求各省、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商局,正确处理好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确保促进畜牧业健康发展的关系,不得禁止经检疫合格的猪肉产品进入市场销售,或实行歧视性销售政策。

  国家工商总局还要求各地工商机关进一步完善市场监管措施,严把市场准入关,维护市场秩序。在做好市场防控猪链球菌病疫情工作的同时,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保障经检验合格的
猪肉产品正常流通,促进畜牧业健康发展,促进农民增收。

  我省部分地区发生疫情后,国家工商总局十分关注。总局市场司负责人赴川检查指导工作,充分肯定了四川工商部门为确保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所做的工作,指出四川市场秩序良好,猪肉质量也好,经检疫的猪肉完全可以放心吃,各地不得无根据地对四川肉类进行市场封锁。并协调重庆、陕西、湖北等省市工商部门,积极促进四川猪肉正常流通。

  目前,我省生猪市场交易回暖,大部分市猪肉市场交易量稳步增长。据工商部门统计,资阳、绵阳已恢复到疫情前的95%以上,成都、内江恢复到疫情前的90%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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