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一老太签“香火协议”保后 因儿媳打胎索赔5万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6日04:19 东北新闻网

  年过六旬的朱老太家住葫芦岛市绥中县,早年丧夫的她好不容易将3个儿子拉扯大,却一直有个心愿未了,就是想要个孙子。可是大儿子、二儿子生的都是女儿,于是老人就把希望寄托在刚刚成家的小儿子身上。

  不料2005年2月23日,小儿子因一次意外的交通事故不幸身亡,此时朱老太的小儿媳王某已怀有两个月的身孕。但朱老太担心儿子不在了,儿媳会因为改嫁而将孩子提前打掉。虽
然儿媳王某一再保证会把孩子生下来,可朱老太的顾虑却始终无法消除。王某于是与婆婆签订了一份“香火协议”,保证把与丈夫共同的“结晶”——孩子生下来,如有违约,自己情愿承担5万元的违约金。但后来,王某禁不住家人和朋友的劝告,害怕自己再嫁后,生下孩子对自己是个累赘,于是瞒着婆婆,于今年3月初将孩子打掉了。得知此事的朱老太当时就晕了过去,醒来之后的老人突然想起了双方曾经签过的“香火协议”,于是将儿媳王某告上了法庭,要求其赔偿自己5万元。

  绥中县法院审理后认为,法律明确规定,依法保护妇女的生育权,“香火协议”明显违反了这一强制性规定,法院因此认定原、被告签订的“香火协议”无效,依法驳回了朱老太的诉讼请求。(辽沈晚报冯玉兴) [编辑: 钱文胜](来源:东北新闻网)


新浪友情提醒:看新闻也有“巧”方法! 
收藏此页】【 】【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