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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下发仅十天 锦州四干部中午饮酒被通报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6日04:19 东北新闻网

  记者从锦州市机关工作纪律联合检查组了解到,上述四名干部被通报批评的原因。8月5日中午,锦州市经委计划统计处副处长杜占友、科员宋江涛和黑山县经委民营经济股股长李德洪、科技股股长李文高四名政府工作人员在锦州市人民街某酒楼就餐喝酒,被该市落实机关工作纪律联合检查组发现。此时,距离锦州市委、市政府“关于严肃机关工作纪律的四项规定”下发仅相隔十天时间。

  “严禁工作日中午饮酒(经领导批准的外事接待除外);严禁工作日时间到营业性洗浴场所洗浴;严禁工作时间进歌厅、舞厅唱歌跳舞;严禁工作时间下棋、打扑克、打麻将。”这四项规定是锦州市委、市政府日前针对机关部分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自由散漫、缺乏组织纪律性而制定的新规定。在规定出台后,该市政府多次明查暗访,此次查获违规工作人员并进行通报批评还是规定出台后的第一次。

  锦州市机关工作纪律联合检查组表示,欢迎广大市民积极举报投诉违反“四项规定”的行为,只要情况属实,将按“四项规定”的要求对相关人员做出严肃处理。举报电话:0416-3157570。(辽沈晚报常钦) [编辑: 钱文胜](来源:东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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