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采暖费拟上调方案听证 采暖费上涨不可避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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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6日04:19 东北新闻网 | |||||||||
与会27名听证代表绝大多数赞成采暖费上调,但对涨幅未达成一致意见 今后,沈阳市的采暖费收取标准由现在的四个标准改成统一标准,这是否可行?什么样的标准老百姓能接受?在昨天举行的沈阳市调整供暖价格听证会上,各方代表就这些焦点问题展开热烈讨论。
沈阳市房产局在会上提出采暖费调整方案:住宅采暖费22元/平方米,非住宅采暖费23.5元/平方米。以这样的标准改变目前的四个标准。 经初步审核,沈阳市物价局认为市房产局申请调整供暖价格符合省有关文件要求,他们将根据有关听证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对“调整方案”进行修改,然后上报市政府,并等待批准。 沈阳市目前的采暖费有四个标准:燃煤锅炉19元/建筑平方米,铁西热网19.80元/建筑平方米,沈海、新北和金山热网20.45元/建筑平方米,皇姑热网21元/建筑平方米。全市平均供热价格为19.57元/建筑平方米。 目前,沈阳市燃煤锅炉用户占全市采暖用户的72%,按照“调整方案”,他们的采暖费将上涨3元,上涨幅度15%,这样的幅度,他们能不能承担得了? 在会上,超过八成的代表都认为,随着煤炭、水电价格的调整,调整1996年定价的采暖费标准是大势所趋。但代表们就上涨的幅度没有达成一致意见。 业内人士认为,尽管该“采暖费调整方案”能否最终实施还是未知数,但它已经传达出一个信号:沈阳市的采暖费要涨了。 在历时3个小时的听证会上,与会人员就是不是应该由市民来承担供暖成本提高、审计报告应该继续细化、今后如何提高供暖质量等三大焦点问题展开热烈讨论。 人大代表冯有为还建议,今后,沈阳市的听证会可以学习北京水价听证的方式,提前在媒体上公示并征集市民代表,并设立一定数量的旁听席,让听证会的参与面更广。(辽沈晚报)[编辑: 钱文胜](来源:东北新闻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