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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总让泉城人望“泉”兴叹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6日04:40 舜网-济南日报

  济南号称“火炉”,每逢夏季,市民便像生活在闷笼里,酷热无比。于是,在闻名于世的济南七十二名泉的诸多泉池里,泳客始终络绎不绝。自入夏至今,王府池子日纳泳客一般在300到500人,几乎是24小时内来人不断。结果,个别名泉成为市民的“游泳池”了。

  但是,市民到名泉里游泳消夏是违规行为。因为按照《济南市名泉保护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禁止在泉池内游泳、洗涮衣物,向泉池内排放污水、污物和倾倒垃圾。”
而现实是:济南虽然有“保泉法”,但是不少名泉处于开放状态,不利于管理,且没有明确的管理主体,因此很难阻止人们进入泉池游泳。面对名泉里游泳的市民,“泉池禁泳令”成了一纸空文。

  法有明文,那些在名泉里游泳的市民不仅违背社会公德,而且也违法。但是笔者认为,假如一味谴责市民也有失偏颇。泉水的价值不应仅仅侧重于欣赏,也应兼顾对泉水的开发与利用。笔者曾数次到趵突泉看泉、听泉,听到游客对泉水哗哗流淌却不能有效利用而唏嘘不已,扼腕叹息。众所周知,济南是个缺水城市,面对哗哗流淌的清澈泉水,很多外地人讥刺济南是“守着泉水喊渴的城市”。今天,一边是清凉的泉水,一边是炎热难耐的市民,假如我们希望市民守着泉水“望泉兴叹”,而不能嬉戏、畅游于泉水之中,似乎也不在情理之中。

  是的,泉水是济南的灵魂,市民应该像保护自己的眼睛一样爱泉、保泉。但是,市民的保泉与“亲泉”并不矛盾,关键是政府部门应有所作为,不能“任水自流”,或者听凭市民在名泉里游泳,玷污泉水,作践泉城声誉。因此,笔者建议:政府可以在距离趵突泉不远的开阔地选择几块场地,建几所“泉水浴潮,每逢夏天,可将泉水引入,专供济南市民或外来游客消夏。这样,既能让市民在沐浴中充分享受泉水的清冽,又能变“堵”为“疏”,防止市民乱入名泉游泳。说不定,“泉水浴潮还能成为泉城旅游业的一大品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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