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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社会力量兴建停车场我市首次出让地下停车场用地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6日05:10 深圳商报

  【本报讯】(深圳商报记者董超文实习生吴平)我市首次出让地下停车场用地。该地块8月15日至8月26日在市土地房产交易中心挂牌出让。有关人士表示,这一举措标志着深圳鼓励社会力量兴建停车场迈出了实质性的一步。

  据了解,该地块编号为T205-0082(B),位于深圳高新区南片区高新南四道南,科技南五路东。土地使用年期为50年。总用地面积1.3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不大于1.8万平方米
、不少于1.6万平方米,为地下两层车库。

  市土地房产交易中心介绍,挂牌的土地使用权出让不包含地面部分(地面为公共绿地),地下空间为社会停车场,限整体转让,竣工验收后一个月内将地面清理干净后交回政府。

  有关人士表示,我市停车难问题日益突出,为此,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停车场已经列入我市停车场规划,成为一项重要政策。此次市土地房产交易中心发布的公告称,国内外的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均可参加此块地下停车用地的竞买。

  相对福田、罗湖的一些老城区而言,南山区特别是高新区停车问题并不突出。但经过多年的建设发展,高新区已逐渐形成了电子信息产业群、生物工程产业群和新材料产业群,国内大企业在此汇聚。有关人士表示,该地下空间项目用地出让建成后,将会成为深圳高新区的重要配套设施。

  作者:深圳商报记者董超文实习生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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