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患谁来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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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6日05:16 重庆晚报 | |||||||||
林中溪 短短几天来,本报就连续刊登了几篇关于狗患的报道:上清寺春森路一栋楼的住户被一条流浪大狼狗堵住,执法人员用12个肉包子才将它哄走;一条大黄狗现身沙区劳动路,民警牵来一条母狗,才将它“俘虏”;大渡口渝钢村李先生的儿子遛狗,将一名老人撞倒,摊上万元医疗费……
城市狗患,我们已屡见不鲜。而一些旁观者对这些事件的看法,大多还停留在“趣闻”“纠纷”等等层面。其实不然,随着这些事件的量变,其性质已然发生质变——已成为危害城市公共安全的新的隐患。 对于它们的具体危害,已不需赘述。对此,市民需要得到及时保护,需要有效防范。显然,这已需要动用公共资源方能解决。但是,从报道窥见,我们一些掌握着相应公共资源的部门,却反应欠佳。比如,在面对狼狗威胁时,有的部门借故推脱,让“手无寸铁”的执法人员去冒险;再比如,明明我市早在2000年12月就发布了《重庆市预防控制狂犬病办法》,并规定“除司法机关执行任务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带犬进入公共场所”,可有的部门还在喊“执法无据”……这些行为,不知道是因为“杀鸡焉用宰牛刀”,还是不愿“找些事来干”? 群众利益无小事,城市安全无小事,“狗患”当然不能排除在外。网络编辑:李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