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垫江三胞胎可送养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6日06:04 重庆晨报

  本报讯(见习记者任明勇)昨日本报9版头条报道垫江超生户卢家才夫妇膝下已有四子,又添三胞胎而无力抚养一事后,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强烈反响。昨天早上,不少热心市民打进本报热线,希望能收养这三名可怜的孩子。

  卢家才夫妇符合送养人条件,市婚姻收养登记管理中心潘鸿滨主任昨称,收养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四个条件:无子女;有固定收入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未患有医学上认
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年满三十周岁。另外,未结婚人士收养异性孩子,与对方年龄差距必须在四十岁以上。

  符合条件的送养人,送养孩子时应签定放弃孩子抚养权协议,收养人须到民政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由于送养收养孩子程序复杂,潘主任希望卢家才夫妇将孩子送往垫江福利院儿童收养部或市儿童福利院暂养,再由福利院寻找符合条件的人家收养,以利孩子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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