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资款一去不返 退休教师怒告协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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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6日06:04 重庆晨报 | |||||||||
本报讯(记者郭刚实习生马春萍)将退休教师的集资款借出去后却收不回来,渝中区退休教师协会为此被推上被告席。昨日,渝中区法院一审判决该协会偿还5位教师20.29万元,并依法支付利息。 据查明,1997年渝中区退休教师协会号召会员集资,杨德珍、胡芳徽等5位教师筹集了23万元,交给协会,并得到了收据。
1998年3月28日,渝中区退休教师协会将71万余款项借给了地者物业公司,然而到了还款期限,杨德珍等5位退休教师的20.29万元血汗钱还没收回来,最终引发了官司。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