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自盖章定点屠宰厂大卖问题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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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6日06:55 山西晚报 | |||||||||
擅自加盖检验讫印章加工母猪肉按食品出售 本报8月15日讯(记者梁保忠)按照国家对生猪实行定点屠宰集中检疫的相关法规,屠宰后的生猪,经驻厂、尝点动物检疫员检疫合格后,由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出具检疫证明、加盖验讫印章或者加封检疫标志,才准予出厂。然而,朔州市朔城区“神头定点屠宰加工厂”却不顾这些规定,在动物检疫人员未到场之前,就擅自加盖肉检验讫印章,出售猪肉。
昨日凌晨2时30分,记者来到位于朔州大兴火车站附近的这家屠宰加工厂,此时已不断有人开着机动三轮车前来接肉。随后记者进入加工车间,这个约有100多平方米的车间卫生状况极差,按照有关规定,屠宰加工厂应将待宰间和屠宰间进行分离,而这家屠宰厂却是多个车间合一。几头待宰活猪在血水横流的地上“自由活动”,一名工人正在对已屠宰的生猪进行分割加工,被割下的猪头猪蹄堆放在地上的血水中。在这个加工车间的北边两头死猪横陈地上,其中一头是大母猪。 一位姓王的小伙子正在给已加工好的猪肉加盖肉检验讫印章,他告诉记者,自己是厂内的工人,不是动物检疫人员。到了5时许,这里已售出二十多头猪的肉,这时一位自称是神头镇动检站工作人员的年轻人才露了面。尽管他也拿不出工作证件来,但他却一个劲儿地向记者解释,自己摩托车坏了,今天特意委托助手代为检疫。看着刚才地上的那头大母猪已经被屠宰完,记者问他母猪肉能否出售食用时,他竟说:“可以,不碍事的”。而据记者了解,母猪肉因含病菌和传染性病毒的几率比一般猪肉大,国家禁止按食品出售。 按照《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定点屠宰厂由县级人民政府组织商贸、畜牧等部门审查确定,并颁发屠宰标志牌,屠宰厂应将屠宰标志牌悬挂于显著位置,但在“神头定点屠宰加工厂”记者没有看到屠宰标志牌。记者找到厂内一位姓李的负责人询问,他说厂子刚从神头搬过来,证照都还没拿过来。 当前全省各地都在加强动物检疫工作,严防病死猪流入市场,神头定点屠宰加工厂的做法无疑给当前的疫病预防和食品安全埋下了隐患。 (来源:山西新闻网山西晚报网络编辑:张保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