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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商品房将签电子合同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6日07:41 潇湘晨报

  本报讯自8月22日起,长沙市民在购买商品房时请特别注意:一定要签电子合同。从当天起,长沙市所有商品房预售、销售合同签订及备案工作将在网上同步进行,销售合同统一采用规范的电子合同。

  长沙市房屋产权管理局副局长魏建超昨日介绍,经报请市政府批准,长沙市从8月22日起全面启用《商品房网上签约和电子合同管理系统》,原《商品房期房管理系统》停止使用

  电子合同的签订流程为:房地产开发企业与购房者依据网上公示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就合同条款达成一致后,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指定、经房产局授权许可的工作人员录入、审核合同,将合同文本打印后,买卖双方签字盖章,同时由购房者输入密码,将数据通过系统发往房产局进行备案登记。

  《商品房网上签约和电子合同管理系统》的最大特点是,合同签订及备案工作在网上同步进行,一次搞定。作为长沙市房地产市场信息管理及预警预报系统建设一期工程,该系统投入运行后,可为购房者提供全面、准确、及时的房地产市场信息。记者黄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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