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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公司”哪能自封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6日07:47 大众网-齐鲁晚报

  本报8月15日热线消息(记者张庆村通讯员张冬磊褚衍强)枣庄市某公司因擅自改变工商部门核准使用的企业名称,在广告宣传和业务往来中违法使用“诚信公司”的字样,被当地工商部门依法查处。

  据了解,这家违规公司成立于今年5月份,经营范围是信息中介服务,当初在向工商部门申请登记注册时,就坚持要在企业名称中加入“诚信”字样,以便于开展业务。但是根据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的有关条款,企业名称不得含有“可能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者误解的”内容和文字,“诚信”作为对于企业信用的一种最高褒奖,如果被核准使用在企业名称中,极易对公众造成“政府认可”的误解,从而对其他企业形成不平等竞争,也有悖于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最后,在工作人员的耐心讲解和劝说下,该公司才极不情愿地更改了企业名称,进行了登记。

  然而在近日的市场检查中,枣庄市工商局市中分局执法人员发现,该公司仍然把“××诚信公司”作为企业名称继续使用于广告宣传和业务往来中。根据相关规定,这家公司的行为构成了“擅自改变企业名称的”违法行为,工商人员当即对其依法予以警告,并限期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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