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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出台舆论监督办法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6日08:04 东方网-文汇报

  日前,浙江省委向各级党政机关下发了《舆论监督制度实施办法》。对新闻媒体如何对党政机关开展监督作出了细致的规定:违法违规行为,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落实情况,党纪政纪执行情况,侵害群众合法权益行为,社会丑恶现象、不道德行为和不良风气,新闻媒体均可实施舆论监督,并促使问题的解决。《办法》要求各地、各部门重视、支持和配合舆论监督工作,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各级党委、政府应当支持新闻媒体的采访活动,为开展舆论监督创造必要的条件。舆论监督所涉及到的单位和个人对报道事实或观点有不同看法的
,可以通过正常途径反映,但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舆论监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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