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官书记边受贿边写备忘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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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6日08:25 南京晨报 | |||||||||
凉山州委原副书记曹永葆先后32次“卖官”,并收受10名请托人的“好处”。日前,这位“卖官书记”因收受价值1.2万元的空调一台和各种形式的贿赂152.3万元,并有107万余元人民币、11869美元的巨额财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被成都市中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3年。 受贿20万东窗事发
曹永葆现年59岁,是江苏金坛县人。1983年,他出任凉山州会东县副县长,开始在政坛上起步,1993年任凉山州委组织部部长,1995年4月24日升任凉山州州党委委员、常委,主管组织人事工作。2002年10月22日任中共凉山州委副书记,直至案发。 曹永葆的倒台,直接起因是收受一名求官者分3次送来的20万元贿赂款。1996年上半年,会东县金泰地矿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张盛江为了当会东县地矿局副局长,找到了曹永葆帮忙。2004年年初,张盛江与曹永葆的“交易”被人举报。很快,省检察院开始介入调查。在查明事实后,曹永葆在2004年5月1日因涉嫌受贿,经凉山州人大常委会许可后被刑拘,5月14日被逮捕。 卖官成瘾记下备忘录 在被刑拘之后,曹永葆很快将所有犯罪事实向检察机关一股脑地道出。据了解,曹永葆有一个习惯,收下别人给的信封后,喜欢在信封上注明是谁送的、送礼时间和金额,以免日后忘记了。办案人员在曹家中发现了多个这样的信封,比如“2004.2,杨国栋,2万元”“2003.3.16,文健明,1万元”……此案经四川省检察院侦查终结后,移送成都市检察院审查起诉。 庭上诡辩收贿赂有“原则”? 今年3月15日,成都市中级法院公开审理此案时,曹永葆对指控其收受42人钱财没有异议,但对具体数额称“没算过”,并时常为自己开脱。他称,送钱的人很多是自己的学生、部下,送的钱属于礼金性质,自己收受“礼金”有原则:发现对方有不正当目的时,就予以拒绝;或者通过组织退回,自己退回的钱可能达几十万元。曹称,别人送他钱,都是“感谢”他。当公诉人追问别人为何要感谢他时,曹永葆顿时哑口无言。成都晚报(来源:南京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