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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许昌国税局原局长姜国仕蜕变之路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6日08:37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河南报业网讯 在每个人的成长进步过程中,都需要不断地汲取营养。一方面要积累正面经验,一方面要从反面人物提供的反面教材中吸取教训。一般说来,从反面人物的错误中学到的东西往往给人的印象更深刻。从这个角度讲,姜国仕就是个典型的反面人物。

  姜国仕,男,1951年4月12日出生于江苏省泗洪县,汉族,大专文化程度,中共党员,原任许昌市国税局局长(正处级)。因涉嫌受贿罪于2004年8月11日被许昌市公安局刑事拘留
,因涉嫌受贿罪经许昌市人民检察院批准,于2004年8月25日被许昌市公安局逮捕。2004年12月7日,被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0万元;以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零6个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2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0万元。

  姜国仕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开创了许昌市以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定罪量刑的先河,是许昌市检察机关近年来查处的职务最高、最有影响的案件。姜国仕以权谋私,大肆收受贿赂,最终落得个身陷囹圄的下场,自然是他咎由自取、自作自受的结果,但他从一名领导干部逐步蜕化变质为社会罪人的犯罪历程,却给人们留下了深刻的教训和警示。

  心存侥幸,朝犯罪泥潭迈出第一步

  信念决定追求,追求体现信念。一个人贪或不贪,都不是与生俱来的,都是在一定的环境中生成的。在同样的环境里、同样的条件下,有的人贪,有的人就不贪,这主要看自己对自己的思想和灵魂的把握。

  姜国仕出生于苏北一个偏僻的乡镇,15岁时父亲不幸病故,全靠寡母含辛茹苦地领着兄弟姐妹们在艰难困苦中生活。经过20年的军旅生涯后,姜国仕转业到了河南省国税局工作,先后任省国税局教育处长、监察室主任,2000年11月,被任命为许昌市国税局局长。担任局长初期,他对系统内外送钱送物的现象也看不惯,有时虽然因拒绝送礼而与当事人闹得面红耳赤,但事后却感觉心中坦然。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渐渐地,他的思想发生了变化。用他的话说:“是别人找上门给的钱,又不是我主动要的,有点积蓄无论将来养老还是治病都有保证。况且女儿出国上学也需要一笔不小的费用,下属逢年过节来看看也是人之常情。”正是这种思想的驱使,使他刚刚上任两个月就一步步滑向犯罪的泥潭。

  2001年春节前的一天,王某来到姜国仕的办公室,临走时说:“姜局长,快过春节了,给你拜个早年,表示一下我的心意。”说着王某从包里拿出一个信封,放到了姜办公桌的抽屉里。“你这是干啥,送这可不好”,姜国仕连忙推辞。“快过年了,你买点年货吧。”姜见推辞不过,不自在地收下了。王某走后,他打开信封一看,里面全是百元票面的人民币,他点了一下是3000元。当晚他确实忐忑不安了好久才睡下。但几天后他的心里也就习惯了,胆子也大了起来,就在2001年春节前后的一个月内,他便先后收受了五人送的人民币3.5万元。

  尝到甜头,大肆受贿一发不可收

  国税系统属于垂直管理的单位,虽然人事变动、干部任免权在上一级局党组,但确定人选、研究上报权却在下一级局党组,因此,最终决定权也就自然落在了作为“一把手”的局长手中。绝对的权力为姜国仕大肆收受下属钱财创造了机会,正像姜国仕所说的:“我是局长,如果我不同意,他就提拔不成。”也正是因此,使他从不情愿接受别人逢年过节送2000元至3000元时的脸红心跳,到别人送的数万元也敢“笑纳”,甚至到了主动暗示别人给自己送的地步。他收受贿赂的时间多集中在两个阶段:一是春节前夕,二是在他出国考察前和女儿出国留学期间。

  2001年3月,姜国仕提拔了一位基层县国税局局长。8月初的一天,这位局长在向姜汇报工作时,姜对他说:“你到县局当局长,还是有些班子成员说这说那的,但不管他们怎么说,我有我自己的看法,你可不要辜负我的期望啊!”半个月后,在一次市局工作会议之前,姜国仕走到这位局长面前笑着说道:“大局长,天天忙啥哩,这么长时间连个人影都没见过你呀。”这位局长过后暗自思量,尽管自己当局长是经过党组研究决定的,但姜作为市局“一把手”,他的态度很重要,之前自己又没有给他送过礼,他这两次说话的内容和语气是不是自己没有给他表示?想到这儿,这位局长不由倒吸了口凉气。第二天,便赶紧用信封装了两万元人民币奉送给姜国仕。还有一位干部,连续10年被某县局推荐为后备干部,但就是一直“备而不用”。后经别人指点,给姜国仕送去3万元人民币后就被提拔使用了。

  姜国仕有个女儿在国外留学,他本人也曾多次到国外考察,这自然成了他“笑纳”别人奉送“学费”、“路费”的借口。2002年8月份姜国仕要到国外考察,在临走前的一次工作会议上,说他要出国考察,希望大家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认真工作。会议结束后他还对到他办公室汇报工作的人说,这次出国考察,顺便要到女儿那里看一下,并煞有介事地问是否需要捎东西。在随后的几天里,到姜办公室里“汇报”工作的人便络绎不绝。仅在这次出国前的几天内,姜就收受了10余人共计3.2万元人民币、1.2万美元和500欧元的贿金。

  从2000年11月至2004年4月,担任局长的短短3年多时间里,姜国仕利用调整干部之机就收受了80余人次90多万元的贿赂。其中仅在几个春节前,就收受50余人次68万余元现金。他除利用职务之便,在干部人事安排上大肆收受现金外,还利用建设市国税局办公大楼和家属楼之机,先后8次收受承包商现金和提供住房装修共计12.5万元人民币和1.4万美元的贿赂。

  法网恢恢,自作自受最终尝苦果

  姜国仕曾在一次工作会议上,对台下的人振振有词地讲,领导干部要严把廉洁自律关,要好自为之,不要收受礼品礼金,还形象地比喻说“收了人家的一笔钱,就等于往自己脖子上挂了一个绳索。”而他本人却在暗地里大把大把地收受贿赂,也把一个个绳索套到了自己的脖子上。当法庭查明其受贿人民币59.77万元、美元1.23万元、欧元500元,另有人民币32.58万元、美元2.21万元的财产无法说明合法来源时,他没有料到自己在短短的3年时间里就利用手中权力敛财百万元之多,也正是他手中的权力,把他带入了高墙铁网。2004年12月7日,他被法院以受贿罪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0万元。等待他的将是漫长的牢狱生涯。

  深刻教训,警示人们权力勿滥用

  姜国仕从一名国家机关的领导干部沦为一名人民罪人的事实,给人们敲响了警钟,让人们深思警醒:

  领导干部不能坚决抵制不良风气之侵袭,必然走向犯罪之路。姜国仕20年的军旅生涯,又先后担任省国税局教育处长、监察室主任,对他来说,接受廉政教育应该是很多的,廉洁自律意识应该说也是很强的,可为何担任许昌市国税局局长后两个月就踏进了犯罪的泥潭,短短3年多时间,收受贿赂数十次达百万元?这不能不从其内心深处寻找答案。物必先自腐而后虫生,也如他说:“是别人找上门给的钱,又不是我主动要的。”正是在这种不要白不要的心理驱使下,他的人生观、价值观发生了扭曲,抛弃了固守多年的信念而放任私欲。当前,社会不正风气时时侵扰着手中握有权力的领导者,一些干部在不良风气的污染下,丧失了是非鉴别力,不但不抵制,还认为是“时尚”。“利用过节机会,表达一下心情,通过这种方式联络与领导的感情,领导也容易接受……”事实上姜国仕也正是在短短3年内利用调整干部之际,于春节前夕就先后收受50余人次68万多元现金。姜国仕坠入深渊的沉痛教训深刻说明:人生如屋,信念是柱;柱折屋塌,柱坚屋固。

  对“一把手”的监督机制存在缺陷,是导致领导干部走向犯罪道路的重要因素。一个单位的权力一旦集中在“一把手”手中,并失去有效监督和制约,必然导致腐败。姜国仕能在短短的3年多时间里,收受贿赂数十次上百万元,与管理制度欠缺,监督措施不完善不无关系。特别是国税系统属于垂直管理单位,人事变动、干部任免权在上一级局党组,不受同级党委组织部门的领导,因此,决定权也就自然落在了作为“一把手”的局长手中,正像姜国仕所说:“我是局长,如果我不同意,他就提拔不成。”绝对的权力为跑官要官买官者提供了行贿的绝妙借口,也为权力人卖官创造了敛财的堂皇机会。

  “廉贪一念间,荣辱两世界”,姜国仕从一名正处级领导干部沦落为阶下囚的事实再次警示着人们:权力不是摇钱树,贪婪欲望通歧途,任何人如果从以权谋私开始,一定会以触犯法律而告终。安报记者刘华通、讯员杨新法杨启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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